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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如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2-03-29 10:37:26

  党员和公职人员一旦发生酒驾或醉驾,轻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还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现将酒驾醉驾如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汇总如下。

  一、受行政处罚后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发生酒驾行为,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是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如何定性和处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员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其他违法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对于酒驾被行政处罚的行为,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比如结合喝酒的原因、喝酒的时间、有无造成恶劣影响、酒精含量的高低、初次还是多次酒驾、工作一贯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给予政务处分。

  二、不起诉、免除刑罚的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因为酒驾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醉驾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如何定性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规定,酒驾和醉驾面临的处罚不同,酒驾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通常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对两者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当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党员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涉嫌犯罪行为,并给予党纪重处分,即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

  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三、被判处刑罚后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因醉驾或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应当如何定性或处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犯罪,被判处主刑(含宣告缓刑);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因醉驾或酒驾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开除党籍。需要注意的是,因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涉嫌的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适用党纪处分时,经综合考虑后对个别可以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职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原则上都应当予以开除,但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恰当的,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后,可以给予撤职。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第十五条规定,公职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