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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客运总站维修车间租赁招标公告

招商招标 发布时间:2017-11-13 15:15:57

 

 

章丘客运总站维修车间租赁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公司决定将章丘客运总站维修车间进行出租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和个人认真阅读本标书并做好投标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

二、房屋基本情况:此招标车间位于章丘区客运总站车站新街369号,南临交悦置业、火车站,北临济青路,地理位置优越。建筑面积1366平方米,地上一层,部分二层,有独立院落。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四、此次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201711 13日至20171117

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址:章丘区车站新街369号章丘客运总站北三楼实业部        

3、招标文件费用:100/份,文件售出不退。

  六、投标方式: 

1、投标资格:本次投标底价为人民币15万元,低于人民币15万元为废标。

2、投标截标时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不中标者原数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途退标者和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保证金将作为本次投标活动的补偿概不退还。

3、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有关人员评标、揭标。 

七、投标人承诺: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项目。 

3、按时缴纳房租费; 

4、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八、投标截标日期、地点: 

投标截标时间:2017111717时。

地址:章丘区车站新街369号章丘客运总站北三楼实业部

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九、未尽事宜,请与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实业部联系。

  人: 耿先生

      址:章丘区车站新街369号章丘客运总站

      话:0531-83212701

  

201711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