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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班车经营权招标公告(济南至莱州)

招商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17 18:04:35

现将济南至莱州客运班线经营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山东交通济宇高速运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班线名称:济南至莱州客运班线车辆经营权(7:30)2.经营期限为:2021.12.15至2028.12.14

3.始发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

4.终到站:莱州大骋汽车站

5.中途停靠站:无

6.拟备案途经路线:青银高速、潍莱高速、威乌高速、304国道

7.日发班次:不低于1班/日/车

8.投入车辆:投入不低于30座客车一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 6月 18日 8时0 分至2024年6 月 19日 17时0分。

(二)报名材料:

  1.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摁手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仅用于客运班线经营权投标使用”字样。

  2. 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三)报名方式:可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将投标信息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1985559775@qq.com,邮件主题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也可将书面报名材料递交到济南市槐荫区济齐路65号济宇高速二楼办公部。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或到现场领取。

    (五)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磋商文件。

    (六)投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报名时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解标后未中标者立即返还,中标者将投标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借资质参加报价或成交后转包,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负。

    (二)招标人只接受报价会场投标人或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拒绝接受邮寄、信函等方式的报价文件。

    (三)本公告在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和客运单位公告公示栏发布。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5806629293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济齐路65号

 

山东交通济宇高速运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山东交通济宇高速运业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客运班车经营人招募项目

3

招标范围

面向社会招标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分包。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验证材料摁手印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8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不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

响应文件装订

采用A4纸打印装订

10

质疑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 月 日17:00前

11

答疑时间

2024年 月 日17:00前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另行通知

13

开标时间

及地点

另行通知

14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磋商小组和监督人共同检查

开标顺序:按签到顺序

15

磋商小组的组建

5-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最低投标限价

人民币 6000(不含保险),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二、定义

1.招标人:山东交通济宇高速运业有限公司

2.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企业。

3.成交投标人: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用户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招标人;不足2日的,投标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呼应,否则参与报价的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人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除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的组成

2.1响应文件封面;

2.2响应文件目录;

2.3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

2.4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摁手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仅用于客运班线经营权投标使用”字样。

2)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聘用驾驶员身份证、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4)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5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应附企业简介(加盖公章);

6)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3.报价要求

3.1评审过程中磋商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报价的投标人;

3.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且后一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

3.3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有差异,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3.4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3.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本轮报价,将以上轮报价为依据进行评审。

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投标人必须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响应文件的组成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4.2 投标人应准备五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二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二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4.3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同密封送达。

4.3.1项目名称;

4.3.2正本或副本;

4.3.3投标人名称(摁手印或加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4.4投标人必须另外单独密封二份 “报价一览表”(要求单独打印并盖章),一起密封到同一个信封里,在报价现场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摁手印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5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投标人摁手印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24年  月  日10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5.2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5.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5.4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等材料不予退还。

六、无效报价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项目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公开报价后,投标人撤回报价,退出招标的;

3.投标人串通报价的;

4.成交投标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5.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6.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7.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8.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解释权

获得本磋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如果认为磋商采购文件的任何条款存在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招标范围的界定和招标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异议或者超过质疑时间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采购文件。本磋商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部分 开标、评审、成交

 

一、开标

1. 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人、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出席者视为完全认同开标结果。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和监督人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3.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响应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响应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4、记录员将唱价内容记录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二、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人数5-7人。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三、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投标人。

四、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综合各成员意见做出最终结论。

1.初步评审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初审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被允许进入下一轮报价环节。

评审方式

序号

评审因素

资格

评审

1

投标人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

投标自然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4

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符合性评审

1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报价一览表的

3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分项报价表的

4

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

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的

7

响应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9

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 磋商

    磋商小组按照签到顺序分别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磋商。磋商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磋商轮次及每个投标人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

    磋商小组就技术方案、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内容与投标人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就磋商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承诺,书面答复或承诺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变动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并要求投标人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出变动说明。

    经磋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未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内容

价格部分

(70分)

报价

50-7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最低投标限价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以200元为一个计分单位,在最低投标限价基础上,每增加200元可得1分;超出70分的,得分有效。

服务部分

(15分)

从事道路客运行业经历

15

(1)在道路客运行业从业年限,三年以内的得5分,三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得10分,五年以上的得15分;

(2)从事道路客运经历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每被媒体报道、政府通报或旅客举报投诉一次扣减2分;

(3)拟聘用驾驶员三年内是否有安全责任事故,每发生一次扣减2分;

(4)是否按时交纳客运班车经营管理费,如有拖欠,一次扣减2分;

(2)—(4)项为标前审查项,满分15分,每项根据审核的全面性、合理性扣分,扣完为止。

经营部分

5分)

合理化建议

5

对招标线路班车经营或客运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每提供1条得1分,满分5分。

荣誉部分

(10分)

获奖

10

 

近三年来,投标人、投标单位或拟聘用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服务、安全驾驶、政府或媒体表彰等方面获得的荣誉或奖励情况,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满分10分。

资料复印件摁手印或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最后报价

符合磋商小组采购要求的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再次报价。

在采购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下轮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如有)或修正后的单价若超过磋商采购文件设定的单价采购预算(如有),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确定成交人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前提下,按照“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并且响应报价合理”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打分,排名第一名的为中标人。

4.评审过程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5.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人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者此项目做废标处理。

五、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质保期、供货期、付款方式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成交通知书

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向成交投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附件1:

报 价 函

 

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贵公司道路客运班车经营权招募项目并报价。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们理解,最高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同时认可本次磋商采购文件中磋商小组选择成交候选人的方式和权利。

4.我们承诺,响应文件不存在复制、粘贴磋商文件主要规格技术参数的情况。

5.我方已详细检查所有响应文件、附件以及所提供的参考文件,有模糊和误解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负。

6.响应文件在公开报价后90日内有效。

7.我们同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数据和资料。

8.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电  话:                地  址: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次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客运班车经营权招募项目,全权处理招标过程有关的一切事务。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报  价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首次总报价

小写:¥

大写:

对磋商文件的

认同程度

其他优惠及承诺

 

注:本表须单独密封二份以便唱价。

 

  年   月   日


 

附件4:

封面格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响应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资质证明文件(若有)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